即時 | 中央社 CNA ( ) • 2024-06-06 10:37

(中央社记者王扬宇台北6日电)外界关注科技侦查的法律授权基础,也担心科技侦查及保障法草案是否有侵害民众隐私之虞。法务部长郑铭谦今天受访指出,这是因为办案的需要,调查方法要与时俱进,会做好兼顾人权的保障。

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5日初审通过「打诈4法」中的科技侦查及保障法草案,规定侦查中检察官认有必要时,得使用全球卫星定位系统(GPS)等科技方法追踪位置,也可用「M化车」调查行动通讯设备的位置、设备号码或使用的卡片号码,本案须交由党团协商。

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今天并案审查「打诈4法」中的行政院、台湾民众党立法院党团所提的通讯保障及监察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。

郑铭谦会前答复媒体相关提问时表示,诈骗集团完全可以利用现在最新的科技,为了办案需要及搜集证据,调查方法不能落后于科技的发展,必须要与时俱进,否则对侦办诈骗集团束手无策,而科技侦查及保障法会做好兼顾人权的保障,相关侦查方法采法官保留(须经法官同意)。(编辑:郭无患)113060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