即時 | 中央社 CNA ( ) • 2024-04-23 20:57

(中央社记者林长顺台北23日电)宪法法庭今天进行死刑案辩论,37名死囚由李念祖等16名律师代表,认为死刑剥夺生命权、人性尊严,应宣告违宪:法务部由检察司长郭永发领军,主张合宪,最快将于3个月内宣判。

王信福等37名死囚认为死刑违反宪法平等权、生存权、比例原则,声请法规范宪法审查并停止执行,宪法法庭今天召开言词辩论庭,邀集死囚诉讼代理人、法务部及专家学者陈述意见,讨论死刑是否违宪。

死囚诉讼代理人共计16人出庭,包含李念祖、李宣毅、李剑非、高烊辉、李艾伦、翁国彦、陈思妤、林欣萍、罗开、王淑琍、刘继蔚、庄家亨、薛炜育、周宇修、王宝莅及林俊宏。

法务部由检察司长郭永发为代表,带领副司长简美慧、主任检察官李仲仁、最高检察署检察官林丽莹出庭辩论。

宪法法庭共有15名大法官,考量大法官蔡烱炖曾审理死囚王鸿伟案、蔡彩贞曾参与死囚王柏英案、尤伯祥曾任死囚邱和顺辩护人,3人回避后,由12名大法官审理本案。

声请人律师团开庭前递状声请大法官朱富美回避,宪法法庭评议后,认定朱富美不符回避事由,审判长许宗力当庭宣示「裁定驳回」。

书记官在开庭时宣读注意事项,特别提醒近日地震频繁,开庭期间如果遭遇地震,司法院人员会视情况提醒在庭人员采取「趴下、掩护、稳住」等动作,就近躲在桌下或是墙角,待状况稳定后进行疏散,将会视地震程度决定继续开庭、暂时休庭或改期续行言词辩论。

声请人律师团主张,死刑剥夺生命权、人性尊严,应宣告违宪。律师李宣毅提到自己阿嬷遭杀害,他曾想复仇,后来认为若可以了解犯罪者堕落的过程,为何执著于杀掉堕落的天使,而忽略了诱惑的撒旦;如果可以追溯犯罪的成因,国家系统的失能会不断被发现,进而修复。

郭永发指出,死刑不违反生命权保障,也不侵犯人性尊严及构成酷刑,请宪法法庭对死刑做出合宪性判决。他表示,多数国家是透过立法或修宪程序废除死刑,我国立法、行政机关尚未形成废除死刑共识,民意超过8成反对废除死刑,不应透过违宪审查方式废除死刑。

宪法法庭邀请6名学者出席,并发表对死刑是否合宪的看法。半数学者认为侵犯人性尊严、剥夺生命权而违宪,半数认为符合应报并罪有应得,宪法应追求「所有人」的正义,勿仅重视加害人,应合宪。

国立中正大学犯罪防治学系暨研究所教授赖拥连提到,若以终身监禁不得假释取代死刑,不符监狱行刑法立法目的,也不会是合理配套,缓死是能考虑的可行措施,以在监表现判断能否教化,并以此决定是否执行死刑。

国家人权委员会委员高涌诚指出,人权保障在于生命存在,现存的死刑制度以剥夺人民生命为刑罚制裁,侵害基本权的核心及本质,与法治国家保障人权目的及国际人权公约相悖,应该宣告违宪。

犯罪被害人保护协会代表陈淑贞表示,犯罪使被害人失去生命,间接被害人就是死者家属,隐形被害人则是社会大众,社会大众对于是否废除死刑,已强烈表达意愿,宪法法庭不能够忽视,而且死刑存在,就应该执行死刑,否则犯罪被害人的人权如何获得保障,死刑制度是合宪的,不应废除。

历经声请人、法务部开场陈述、专家学者陈述、鉴定人陈述、交互诘问、大法官询问及结辩后,本次言词辩论历时约5小时,审判长许宗力宣布言词辩论终结,依宪法诉讼法第26条第2项规定,将于3个月内宣示;必要时,得延长2个月。因此,宪法法庭最快将于今年7月下旬做出判决。(编辑:萧博文)113042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