即時 | 中央社 CNA ( ) • 2024-05-29 20:37

(中央社记者谢幸恩台北29日电)高检署今天邀集金管会、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等单位,针对防诈打诈情形召开会议。法务部长郑铭谦表示,期盼借由打诈新4法,得以严惩重罚诈欺犯罪,追讨被害人的财产损害。

台湾高等检察署今天晚间发布新闻稿指出,「113年第1次新世代打击电信网路诈欺查缉督导会议」,邀集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、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、数位发展部及检警调单位开会研商;法务部长郑铭谦、高检署检察长张斗辉出席。

郑铭谦于会议上表示,「打诈新4法」包括诈欺犯罪危害防制条例草案、科技侦查保障法草案、通讯保障及监察法部分条文修正及洗钱防制法修正草案,往后于立法院审议通过,得以严惩重罚诈欺犯罪,追讨被害人财产损害。

高检署则指出,行政院新世代打击诈欺行动纲领1.5版中高检署为惩诈执行机关,督导执法人员查缉海内外电信诈骗集团;经统计自民国112年6月至今年4月止,共进行13波专案查缉,累计已查获电信诈骗集团2076件。

高检署也说,透过「检察机关办理电信诈欺案件罪赃返还计划」,持续查扣电信犯罪集团的犯罪资产,予以追赃没收,返还被害人,自112年7月至今年4月止,累计调(和)解6470件、调(和)解金额达新台币14亿2641万元。

高检署提及,据统计显示,112年诈欺新收案件数占全国各地检署总收案的刑案比将近36%,其中电信诈欺及人头帐户案件新收案件数,与111年相较分别增加42.9%、67.3%,但今年1月至4月间,电信诈骗及人头帐户案件新收案件数与去年同期相较,分别减少15%、19%,呈下降趋势。

此外,高检署将扩大推行「可疑帐户预警中心」机制,透过检警、金融机构合作,在被害人尚未查觉被骗或经金融机构拦阻却不愿意报案的被害人,提前圈存、警示人头帐户,有效遏止电信诈骗案件之发生、保护民众免于被害。(编辑:张铭坤)1130529